PRESS


上週,在臺北某間小麵店,耳聞幾名執業者就此次水災有所議論,其中,不乏引人側目的高分貝抱怨。其人謂,「捐也被罵,不捐也被罵,那我乾脆不捐了」──原來是他遭遇某知名慈善團體為八八災民進行的「勸募」,捐了,被眼前的藍衣人鄙夷「金額太少」,不捐,又顯得「沒愛心」,進退維谷,左右為難之下,才有此番發言。


奇怪,以該團體的宗教背景,其成員理應非常溫婉謙讓,很有修養。為何會有這種近乎黑社會討債的「逼捐」舉措?我們是不能接受如同《中國不高興》一書所謂「逼捐高尚」的說法的,追求目的的手段錯誤,只會使目的被自己本身所顛覆。筆者認為,美國知名「碼頭工人哲學家」Eric Hoffer在其巨著《THE TRUE BELIEVER》的觀點,很能說明此一問題,以下,我們不妨「拾人牙慧」,檢視檢視這群迭起爭議的慈善志工團體。


Hoffer指出,一個人自己的事要值得管,他通常都會去管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事不值得管,他就會丟下自己那些沒意義的事,轉而去管別人家的事。這很能說明,為何網上常有案例謂:一名慈善志工,在自己的生活領域往往是一名反面人物,對親朋冷漠疏離,亦不欲敦親睦鄰──亟言之,對於自己的切身責任、社會關係乏於經營維持。在勤於參與百里外「善舉」的同時,卻吝於將其「善心」瓜分一點點給周身「也有人在」的領域。

 

顯然,這種人對於自己生活的基本態度是軟弱、拒絕與厭惡,在無力、無心奮起改變的現實下,便透過積極參與改變他人生活的「偉業」,以便不斷積累滿足感、優越感,彌補己身的挫折感、自卑感。

 

雖非絕對,但這群阿姨大嬸有一定機率是喜歡搬弄是非、打聽試探、越俎代庖的那種人,也可能出現與政治狂熱者相通的症狀──對國家、種族或任何群體事業事務表現出炙烈興趣,這很能說明他們「勸募」時那種三姑六婆式的噁心作態,以及忙不迭要將「上人」拱上諾貝爾和平獎寶座的群盲病態。是的,在「慈善」、「救別人」、「我很偉大」的層層包裹下,其所遮掩的只是己身所賦有/欲求的「卑劣」、「救自己」、「我很無能」。Hoffer的斷言:「在逃離自我的同時,他們若不依偎著鄰人朋友的肩,就是會掐著他們的咽喉」就是一個絕佳的寫照。


何謂「救自己」?唯有理解「無私者」虛榮心的無邊無際,才能恍然大悟。Hoffer指出,熱烈相信我們對別人負有神聖義務,往往是我們遇溺的「自我」攀往另一艘流經木筏的方法。我們看似伸手助人一臂之力,實則是在拯救自己。若把神聖義務拿掉,我們的生命即陷於貧乏和無意義。毫無疑問,在把自我中心的生活換成無私的生活以後,將會得到龐大的自尊。反之,讀者也可以譴責,筆者的行文,一如上篇拙文,是在擊毀某些畸零人群體的「自尊」。


事實上,筆者也是受過慈善團體恩惠的一員,遙想當年身陷水災災區重地,而縣政府逾一個月不聞不問的那段日子裡,慈善團體與傳媒記者、立委的物資橡皮艇是最早行抵此地的三大群體,在這之中,又屬慈善團體是最沒有義務規範與自利動機的。然而,如今,其團體卻已有不小的一群人出現種種行為脫序,這對任何關愛該團體的捐助者與受助者而言,都是痛心疾首的事情。筆者不認為該團體應該轟轟烈烈的搞「自清門戶」,更該做的,應是真正理解、貼近你們團體中間的個體,其心靈中的困境與需求,捨棄「逃離自我」式的偽救贖,找出救贖他們的一條可行正道。

arrow
arrow

    Cur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