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以怎樣的態度對待別人,別人也會用同樣的態度回報我們,禮貌贏得禮貌,憤怒換回來的常常是憤怒。想要得到,必先給予。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別人怎樣對待我們,就是我們自己教給他們的。

當我們給予別人尊重時,應給予真誠的尊重,這種尊重不是對權勢的屈從,不是對名聲的懼怕,不是對財富的崇敬,而是對他人人格的禮讓、信賴和欽佩。所以要想把我們的尊重在正確地奉獻給他人,我們必須走出四個誤區:

第一個誤區是抬高自己

當一個人過分顯示自己的時候,即使不言及他人,可在實際上已經有意無意地包含了某種貶義,使人滋生被貶低的不舒服的感受。

第二個誤區是強人所難

有求於人,一旦被拒絕了就不要再步步緊逼。人人都有難處,當然要互相幫助;人人都有苦楚,更要互相體諒。不會體諒他人苦衷的人,遲早有一天會自食其果。

第三個誤區是缺乏禮儀

尊重通常表現為人格尊重和禮儀尊重兩方面。後者交往雙方的尊重主要基於禮儀,而前者除了禮儀的特徵外,還有人格因素,例如他人的正直、善良等品質能夠促使我們給予超越禮儀的尊重,但這不等於說,在不知道他的美德之前,就可以在禮儀上不尊重。

第四個誤區是施恩圖報

幫助他人是贏得尊重的重要方面,然而一旦我們企求報答,甚至要求別人做出交換,我們就會失去應得到的尊重,因為交易本身是不講究尊重的。

我們必須承認人類的交際始終帶有功利色彩,但是情感所追求的功利絕不是貿易所追求的功利。任何善舉遲早會得到補償,但這種補償不是靠我們索取的,而是被尊重者心甘情願的回報。

如果有一天,一些修養甚好的人們突然對我們厲聲相向或拂袖而去,我們就應該從鏡子裡找到自己的誤區。恰如人際交往要一定限度一樣,尊重也有一定的分寸。超越了分寸,尊重被諂媚、奉承所摻雜或取代,“尊重”就會令人生厭,我們的人格同時被他人竊以為恥。

在這個意義上說。過分強調、誇張的尊重也是一種誤區。儘管歲月在不斷消逝,但在我們心中要一直鐫刻這樣的信條:尊重他人就是為自己儲蓄了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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