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博客 作者: 周偉良

中華武術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構成,也是中華民族傳統體育中最為耀眼的活動內容。談起武術,人們往往用八個字來形容它,那就是「淵源流長,博大精深」。

 

確實,武術有著悠久的歷史,武術作為一個名詞,史料中最早見於南朝顏延年的《皇太子釋奠會作》,文中說:「偃閉武術,闡揚文令」。但是,文中的「武術」和現在語境中的「武術」有著很大的區別,當時的武術是指軍事而言,作為一個屬於體育文化范疇、並包含多種價值功能的技藝名稱,「武術」一詞目前所見始於清晚期。

 

1908年7月的《東方雜志》第6期上引載了7月12日《神州日報》的一篇文章,其名曰「論今日國民異崇舊有之武術」。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被後人稱為「武術」的人體活動方式,史料中或記作「技擊」,或通稱「武藝」,有時又寫成「技勇」等等。民國時期普遍使用「國術」或「武術」兩名。到了新中國以後,「武術」才被作為穩定的專用名詞。

 

從清末出現武術一詞一直到現在已經過了一百多年了,一個名詞約定俗成的使用,並不意味著人們對它的概念有了清晰的了解。概念是人們有關客觀對象本質的認知,是我們進行理論思維最基本的單元和形式。從這個角度講,有關武術的概念認識,同樣是人們認識武術、研究武術一個非常重要的邏輯起點。《形式邏輯》的基本理論告訴我們,事物的存在與發展,是有自身的內在規律性,也就是本質屬性,和它外在的規律性,也就是形式范圍所決定的。

 

對於概念的界定,《形式邏輯》要求我們,概念的內涵以外延明確。作為武術的內涵,也就是內在的規律性是什麼?長期以來,人們對它的界說並不一致。就新中國成立以後而言,早期的教科書中,有的把它稱為體育,也有人提出武術的內在規律性就是技擊功能,最近這個說法也比較流行。但是,我們從概念的要求來看,把武術的技擊功能直接等同於它的本質屬性,我們認為發生了一種邏輯上的錯位。

 

大家知道,事物的價值與功能和事物的本質屬性不是一回事,同樣,單純的技擊價值,也不能作為中華武術形成與發展的內在規律性。中華武術歷史發展的內在規律性是什麼呢?簡單說,它就是中華先人對於中華武技之道的追求,並由此邏輯形成了以套路、散打、功法練習三者有機結合的外在活動形式。前者我們稱為武術形成與發展的內在規律性,後者稱為武術的活動形式,也就是外延。

 

我們說武術的外在規律性是中華先人對於武技之道的追求。這裡面我們首先要認識一下,什麼是中華武技之道?千百年來,史學者們爭論不休的一個字莫過於「道」字,老子的五千言為「道」字做了很多解釋,「道」作為中國傳統哲學的基本范疇,它無形無象,難以言說,但它其中包含著中華先人的文化智慧。武術同樣也體現著道的精神。歷史上文以載道,事實上,武也載道,傳統武術一向推崇道的意義和功能。站在道的角度來看,千姿百態的各家傳統門牌的招式練習,只是操作層面的有形表達,這是一種基礎,是有機可循的形而下的東西,只有道,無機可化的神明,這才是中華武技之道所追求的功夫深處,這種道體現了一種非邏輯言語所能概括的特征。

 

傳統武術歷來推崇 「因敵成體」、「有感皆應」 的臻美境界,同時把那種以硬犯硬,如同牛斗視為莽漢粗夫的下乘之技,和真正的拳學是沒有關系的。乾隆年間有一個人,他寫的一篇文章中講得很清楚,四兩撥千斤,險非力勝。因此,對於武技之道的追求,是構成武術這一事物發展的特有屬性和共有屬性。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世界上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兩兩相當的搏技只技,但不同的歷史條件、文化規律,使得不同的民族有自己對技擊的認識和實踐。最終進入一種人不制我,我獨制人的神秘之境,由此組成了中華武術的基本活動樣式,反映出了中國傳統武術講究技和道的文化特征。

 

中華武術的技擊之道

 

中華武術的技擊之道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首先,是要明陰陽之變。在中國哲學看來,陰陽互變,是天地之道的運動特征,天地之道離開了陰陽,也就成了一個混沌的存在。所以《黃帝內經·素問》中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作為一種概括性的辨證思維方式,它是用對立項的矛盾形式概括出事物運動的特征,以便迅速掌握事物的本質。宋人程頤認為:「道無無對」,「有上則有下,有此則有彼,有質則有文」,指出了道(理)的對立統一性。受中國哲學文化深刻氤氳、影響的傳統武術同樣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了屬於自己的一系列陰陽范疇,如動靜、剛柔、虛實、開合、起落、進退、攻防等等。對於傳統武術而言,達到人不制我,我不制人,是中華武技之道的生動體現,也是陰陽互辨的結果,因此,明陰陽自辨就成為一種近乎道的行武原則。乾隆時萇乃周曾經說過這麼一句話,他說,習武不外乎陰陽,陰陽不明,從何練起?強調的也是這個意思。

 

我們剛才講的傳統武術技擊之道的一個方面就是明陰陽之變。傳統武技之道的另一個含義就是體現「柔弱勝剛強」,傳統武術理論認為,諸如「壯欺弱」、「有力打無力」之類「皆先天自然之能,非關學力而有為也」,只有「四兩撥千斤」式的隨機而發,方是傳統武學中特有的臻美境界與技藝精髓。從先秦《莊子·說劍》中記載的「後之以發,先之以至」,到明代俞大猷《劍經》中提出的「舊力略過,新力未生」(即「拍位」學說),繼而至清代形成的「彼不動,己不動;彼欲動,己先動」的太極拳理,都清楚記載了中華武技之道的歷史延傳以及道家哲學色彩。

 

柔弱勝剛強的另一層表現就是,中華武術認為,習武者個人的意志品質在某種意義上比身體條件更重要。近代意拳創始人王薌齋曾說過,光憑身體條件的得天獨厚不能代表拳學,達到了技近乎道的中華武技,是通過後天刻苦鍛煉才能獲得的。中華武術認為,先天的身體條件並不重要,只要具備了因有的意志品質,加上訓練得法,就能彌補身體條件的不足,哪怕身體有點殘傷,都能練就驚人的功夫,這就是武術中一再強調的苦寒出高手。歷史上有不少引人入勝的武林故事都在講述著這個柔弱勝剛強的道理。比如以《水滸傳》中的英雄武松為例,傳統拳種中有「武松脫銬」,有「打虎棍」等等,傳統文化背後就在講述著身處逆境,或者身殘技高的主題,充分反映了傳統武術積極自強、獨立的精神。從這個講,中華文化中一貫倡導的「君子以自強不息」在傳統武術中得到了生動的體現。

 

武術的活動形式

 

我們剛才從武術技擊之道的內在規律性分了兩個層面講述,下面我們看一下武術的活動形式,也就是它的外延。

 

我們剛才說武術的活動形式主要有套路、散打和功法練習,首先,套路是武術活動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中國武術最為主要的表現形式,它的出現應該是古代武術發展的一個顯著標志,關於這一點,民國時期就有人指出,國術在形式上的特點就是注重套路。從實踐的角度講,套路的形成為廣大習武者提供了一個可依防,可規矩的行為樣式,其次以兩兩相當,角力的散打格殺,又是中國武術內容的主要構成,武術的主要價值也是由此而來的。大量史料表明,武術的徒手和散打格殺,顯然早於被稱為單武者的套路。早在先秦時期的莊子一書中,也較為詳細地記載了先秦時期宮廷內部開展的為滿足統治者觀賞而需要的斗角活動,並已總結出了「示之以虛,開之以利,後之以發,先之以至」的劍術理論。

 

除了套路,除了散打以外,一些目的在於為了提高強化技擊能力的功法練習,究竟屬於不屬於武術的范圍?近代以來是有爭論的。但是,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歷史地、辯證地加以分析,在傳統的農耕社會中,脆弱的小農經濟和惡劣的生存環境驅動著眾多習武者想方設法提高自己的武術技擊能力,盡可能彌補自身物質力量的不足,這是人們除了習練拳技以外,又致力於各種功夫練習的原因。另外,追求達到刀劍不傷,疾病不侵的至高武功境界所產生的張力是促使習武者進行功法練習的又一個特殊原因。「練拳不練功,到老一場空」這裡的「功」應該就是指像氣功、硬功等多種功法練習。

 

練習武術除拳腳功夫之外,更應注重軟硬功夫,這是前人普遍的習武觀。因此功法、套路與散打一起共同構成傳統武術內容。當然,由於種種歷史原因,在傳統功法中會不同程度地充塞著一些貌似古奧的藝術妄語,這是需要我們認真加以研究甄別的,但是我們不加分析的把功法全部屏除於武術之外,這不符合武術的歷史概貌,在認識上也是不完全的。

 

我們了解了武術的內在規律性,基本了解了武術的外在活動形式,接下來有必要談談武術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在社會文化事項中的類別問題。這主要反映在武術和古代軍事武藝的關系上。

 

從文化學的角度看,邏輯學上所提出的事物之類,也就是事物的文化歸屬,武術的文化歸屬是什麼?盡管近代以來人們一致指出它是傳統體育活動形式,但是,在具體的研究過程中,對這一問題的認識並不清晰,早在民國時期就有不少人把武術視同於古代的軍事武藝。翻開今天,解放以後,一直到現在出版了將近十本武術史著作,也大多把古代的冷兵器,戰場上的軍事武藝不加甄別的歸為古代武術內容。我們不否認,古代的軍事武藝是古代武術形成、發展的一個重要文化源,在古代的冷兵器條件下,武藝和武術往往表現出十分相近的功能作用和活動特點,尤其是在武術尚未形成一個獨立的社會文化體系前,兩者的關系更為緊密,即使在武術已形成一個相對成熟的社會文化形態以後,武術和武藝之間也是彼此交融互動。大概正是這麼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系,所以使得相當多的研究者在尋覓武術的發展流程時,往往把軍事武藝看成武術本身。

 

但是,事物發展的源與流,畢竟不是一回事,兩種事物在價值功能上和活動特點上的近似性,並不意味著兩種事物在文化歸屬上的等同。首先,在活動特征上,盡管軍事武藝和武術都講究克敵制勝,但是,軍事武藝,更體現為一種開大陣對大敵的集團性協同作戰;而武術的技擊則表現為一種兩兩相當的個體性技藝較量。所以說,我們可以看到這麼一種現象,也就是,歷來被習武者視為金科玉律的技擊理論在古代軍事理論中並不受到重視。原因很簡單,因為軍隊不是武術團體。

 

其次,在價值取向上,冷兵器戰場上的軍事武藝相對單一,它的價值功能按照著名軍事家戚繼光的說法,那就是殺賊救命的勾當。就是用來殺賊的,相比之下,武術的價值結構就顯得豐富得多,除了技擊以外還有強身,娛樂,養性等等。另外我們還看到,在具體的活動內容上,並不是所有的軍事武藝內容都可以成為武術內容的。武術對於軍事武藝其中還有一個自身的文化篩選過程。

 

在文化源頭看,除了武藝以外,武術還不斷受到古代舞蹈、戲劇、雜技、導演等等多種文化形式的影響。因此,不同的文化背景,決定了兩者不同的文化歸屬,同時也正是這種文化屬性的差異所致,使得武術不可能走上以軍事武藝相同的歷史道路。我們看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當傳統的軍事武藝隨著火器的普及而退出歷史舞台時,武術卻在同一歷史條件下獲得了更加旺盛的生命力。這兩種不同的走向和結果,歸根到底也就是由於武藝和武術不同的文化屬性所造成的。

 

在上半個世紀下半葉有關武術屬性的討論中曾經流行過這樣一個觀點,認為武術原來是技擊術,這種技擊術是到近代以後才被體育化,成為體育項目的。仔細分析,這樣的觀點在理論上至少存在兩個問題:第一,既然事物的存在方式是以類而甄別,那麼武術被稱為技擊術,這種技擊術文化「類」的歸屬是什麼呢?主張武術是技擊術的人沒有回答這個問題。第二,既然武術是一種技擊術,那麼,它又是一種什麼樣的歷史邏輯,使得這種技擊術到後來被體育化的呢?難道武術在西方近代體育影響中國以前就不是中華古代史上的一種體育項目嗎?

 

周偉良:所以說,主張武術原來是技擊術,這種技擊術是到近代以後才成為體育項目的,至少在這兩個問題上,他們很難回答。

 

這裡面我們指出的是把武術的本質屬性命名為追求技擊之道,它的文化事項應該屬於體育,這種體育絕不是和傳自於西方的近代體育做等同類別。我們可以這麼認為,有著多種文化價值功能的體育,不是西方人的專利,它是包括東西方在內的整個人類自古至今的文化創造。同時,我們強調,武術的文化歸屬是體育,也絲毫不否認武術應具有的技擊價值,而且可以肯定說,技擊是武術價值體系中的主體價值。但是,武術的內在屬性不能獨立存在,它一定是依附於事物內的,就像當今西方體育中的拳擊、擊劍等等,人們絕不會因為這些運動具有明顯的技擊特征而不把它作為體育項目一樣。

 

我們剛才對武術的概念,分別就武術的本質屬性、內容形式、文化類別做了簡單介紹。通過這三個層面的介紹,我們大致可以對什麼是武術有了一個基本認識,接著我們就順著這個邏輯前提對自先秦一直發展到近代的中華武術在不同時期的歷史特征進行一下歸納。

 

 

武術在不同時期的歷史特征

 

對自先秦一直發展到今天的武術,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為了更好地認識武術不同時期的發展特征,我們首先把武術按照通史的分法分成:古代武術、近代武術和現代武術。

 

這裡面有個問題要事先說明一下,按照中國通史的一般分法,1840年開始,是中國進入近代社會的一個分水嶺,這種社會變革對武術文化而言,並沒有由於社會進入近代社會以後,武術文化就馬上產生變化,而是有一個比較長的歷史過程,武術的近代化轉型一直要到清末。在這裡,我們把自先秦一直發展到清末的這段歷史稱為「古代武術」;辛亥革命以後到新中國成立以前,把這段歷史時期稱為「近代武術」;把新中國成立以後的武術運動稱為「現代武術」。

 

在中國武術發展史上,古代武術的歷史無疑是最長的,從先秦時期一直到清末,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也就是:初始期、發展期、完善期和它的成熟期。

 

我們首先來看一下武術的初始期:武術的初始期大致是指先秦時期,在這一個時期內,武術在各種社會文化影響下開始逐步形成一種相對獨立的人體文化形態,請注意,是「相對獨立」。在這個時期,武術的發展還不是完善的,所以,我們把它稱為初始期,初始期的武術發展特征主要反映在下面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武術活動形式的基本形成。在先秦時期我們已經可以看到,這一時期的武術活動已經開始從軍事活動中分化出來了,並在其他文化的影響下以自身的活動方式展現在社會舞台上,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從先秦時期的角力、劍技和武舞三個方面反映出來。

 

角力在周代春秋,原來是一種軍事訓練手段,《禮記》上記得很清楚:「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到了春秋時期,原來「孟冬之月」的「一時講武」,變為春秋二時,馬王堆帛書《王兵篇》和《管子》等書中都提到「春秋角武,以練精材」。顯然這種角力屬於古代軍事文化范疇。但是,我們看到,到了戰國時期,原屬於軍事訓練的角力活動在它的形式和價值功能上發生了很大變化。關於這一點,《漢書.刑法制》有條材料非常重要,記載了先秦角力活動的重要變化:「春秋之後,稍增講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誇示,而秦更名為角抵,先王之禮沒於淫樂中矣。」這條材料講了角力已經由原來的軍事活動中分化出來,成為一種具有自身文化特點的人體活動方式,而這種分化的時間大致在戰國。被分化出來的角力明顯以練武的軍事有很大的區別,明顯具有了強烈的娛樂觀賞成份,因此在史料中被稱為「戲樂」。

 

當然,這時候的戲樂並不是一般的戲耍作樂之意,有條材料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先秦時期這類戲樂的情形。有個貴族經常和兩兩相當的俠客進行格打,但兩兩相當的格打中總有損傷,但這位貴族並不以為意,終日以此為樂。這種材料也說明,這種角力不同於軍事活動。這種角力就成為秦代的「角抵」,兩晉相撲的來由,這也是中國武術古代發展的基本特征。

 

第二我們來說說劍術,劍在古代是一種兵器,在商周時期由於沒有出現鐵器,因此劍的成份主要是青銅,由於是青銅制造的劍,它的形制就比較短。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古代的劍術終於開始了它的發展期,特別是隨著鐵制兵器的出現,使劍的加長成為了可能,劍原來是軍隊的裝備之一,前人曾經說過,「所謂用劍,短兵擊敵,欲制死」,但是到了春秋以後我們看到,一種不同於軍事征戰的斗劍活動開始在社會上盛行,記載比較詳細的應該是莊子的《說劍篇》一文,在文中記載了趙文王喜劍,並招募了很多身穿短衣、頭發蓬亂的斗劍士,日夜相擊。從這類材料中可以看出一點,這類斗劍功能不是為了軍事上的練兵,兩兩相當的斗劍較技,是為了滿足統治者的觀賞,其次,出現了依附於權貴的斗劍士。由於史料所限,我們很難對春秋戰國的劍技情況做進一步的分析,但是,《史記》中所記錄的「呂氏春秋」的一段話非常重要,《呂氏春秋·劍伎》雲:劍技乃「持短入長,倏忽縱橫之術也」,表明了劍術是種「短兵長用」之技,「持短入長,倏忽縱橫」八字,可以說概括出了中國古代劍術的基本技術特征。

 

第三個方面表現在先秦時期出現了武舞,簡單說,所謂武舞,就是手持兵器而舞。按照韓非子的書中所記,早在舜(原始社會後期)」中就出現了拿兵器的武,後期發生了豐富多彩的變化,先秦史料中記載的武舞有這麼幾種,第一種是萬武,所謂萬武見於《左傳》;一種是「象舞」,見於《詩經》中。另外《毛詩正義》中還記載,小孩長大以後就要練習象武。象就是模仿的意思,象武就是模仿軍事技擊之術。很顯然,《禮記·內則》中所記的「成童舞『象』」是作為一種當時的教學內容。另外就是西周時期的大武舞,乃是周武王為了慶賀而作,整個舞分為六段,表現武王伐紂,用的就是干器,干就是盾,器就是斧子。所謂的文獻材料中還提出,所謂干器就是一手拿盾,一手拿斧子的舞。對於武舞的記載並不表明,武舞本身就是武術,但很顯然我們可以看到,這些武舞和軍事文化有著密切關系,但它本身還不是軍事活動。這是第一個方面,武術初始時期的三種活動形式。

 

我們看到在武術先秦時期,無論是民間還是統治階級內部,習武之風非常盛行,因此在社會上先秦時期出現了以武犯禁,被稱之為「俠」的特殊群體。春秋戰國時期的俠,主要是一些在某種觀念支配下,憑借自己的技勇為人效命,或者以武技謀生的人。《韓非子·八奸》中曰:「為人臣者,聚帶劍之客,養不死之人以彰其威」,由於這些人是以個人的技勇謀生,因此就促使這批人在技藝上很下功夫,使得技藝精益求精,同時又重視對於傳人的傳授,開創了我國數千年來民間傳授武技之風。司馬遷太史公自序傳,他說他祖上有一只在趙者以傳劍論先,講的就是民間私家武技傳授。另外我們可以看到,統治階級層面出於軍事的目的,都非常重視軍隊的作戰素質,當時許多國家紛紛廢除舊有的世卿世祿制,通過武技博取功名,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成為當時民間習武人士的一種動力,刺激了民間習武活動的廣泛開展。《管子》一書中曾經記載了齊桓公對一位地方官吏說:「於子之鄉,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才,其罪五。」在您所管轄的鄉裡,誰的技勇,誰在武技上有得道之處,必須上報朝廷。這充分說明了齊國君王對武技人才的重視。這反映了社會習武之風。

 

初始期的發展體現的第三個方面就是武術理論的初始建構,春秋戰國時期武術的萌芽生成,不僅僅體現在它的活動樣式,還深刻反映在當時的理論建樹上,從這個時期我們可以看到,初始期的武術理論建構分為兩個方面:一類是對技擊方法的描述,比如《莊子》一書中所提到的「且以巧斗力者,始乎陽,常卒乎陰,大至則多奇巧」另外,漢代人所記載的大家熟知的「論手戰之道」,大家知道越王勾踐被吳王夫差打敗以後臥薪嘗膽,在這期間他聘請了一位越女,這位越女非常了不起,有著精湛的武功,在材料描述過程中,記錄了越女一段關於首戰之道的論述,這段論述可謂是中國古代武術理論中的經典之言,在後來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盡管《吳越春秋》一書出現得較晚,越女故事本身也充滿了一些神話色彩,但我們知道,春秋之時,吳越一地乃是制劍名地,而且漢代的王充《論衡》中也提到「劍使之家,斗戰必勝,得曲城、越女之學」,可見,越女擅劍並非空穴來風。

 

另外我們還可以看到,當時的理論建構中已經出現了用中國古代哲學詞匯加以闡述這一現象,比如《莊子》一書中用陰陽,來指雙方的變化,在《論手戰之道》中,陰陽則成為一種道的存在,並由此推出了首戰之道的若干范疇。

 

以上三個方面清晰反映出大致從西周自春秋戰國,中國的古代武術正逐步從軍事中分化出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開始呈現出具有自己特點的文化形態。這種初始期的文化形態和後來成熟期的文化形態相比,表現出了它的不完善性,比如當時兩兩相當為特征的手博活動,不管是角力活動還是斗劍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滿足統治階級的享樂,這種特點和公元一世紀羅馬貴族命奴隸們在圓形廣場上進行殘酷角斗,以滿足其血腥嗜好非常相似。另外,這時期的武術無論在內容形式還是理論建構上,都顯得比較單一。因此,中國武術的進一步發展、充實,有待於它以後的歷程。

 

這是我們講的武術在先秦時期初始期的三個特征。

 

中國武術的發展期

 

從公元前221年,一直到隋唐,是中國武術發展史上又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這一時期無論從活動的范圍、形式上,和初始期相比有著很大的不同,我們把這一時期稱為歷史的發展期。歷史發展期體現的特征有哪些呢?第一,從活動內容上看,越來越豐富多彩。比如我們剛才講多的角抵,角抵在先秦時期叫做角力,但是這種活動到了秦代以後更名為角抵,什麼叫角抵呢?古代有不少學者曾經對它進行了注解,比如東漢人應劭注「角抵」雲:「角者,角技也;抵者,相抵觸也」,而文穎則明確指出:「角抵者,兩兩相當,角力角技藝」。這充分說明,秦漢時期的角抵並不專門特指一種活動形式。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當時秦漢時期的出土文物加以證實。

 

秦漢時期的角抵活動發展至現代又稱為相撲,從此以後在中國歷史上以兩兩相當角力、角技藝的活動,有時候被寫作角力,有時候被記作角抵,也有的時候被稱為相撲。這三個詞有時候是通用的。從秦漢一直到隋唐我們可以看到,角抵,或者說相撲,在宮廷中非常盛行,尤其到了唐代,宮廷內部還專門設有管理角抵相撲的機構,叫做「左右軍」,又稱「二軍」,有些帝王經常在他的宮廷內部備有角抵之徒,以滿足他們的欣賞,比如唐玄宗、唐憲宗、唐穆宗等等。每當帝王們設宴招待時,角抵往往是一項席間的重要活動。

 

不光是在統治階級內部,角抵同樣在民間也有廣泛的活動人群,我們從南北朝人寫的一部書中看到,「晉初之人,相伴為費」(相撲)。值得注意的是,五代的時候有了明顯的角抵競技形式了,當時每當春天新草如茵時,就會有很多自發組成的社來組織角抵比賽,獲勝的人得到獎品,騎在馬上很多人簇擁而去,觀者如堵。應該說民間的角抵活動和以前相比就有了很大的特點。

 

另外除了徒手的角抵相撲以外,我們還看到武術的功法也在這個時候有了記載。我們看到,在兩晉南北朝時,武術的功夫已出現在史料中,這種功法可以分為三部分,第一是手上功夫,當時的史書上記載了一個叫楊戡(音)的人,人稱虎將,有一天皇帝問他,楊戡,大家都說你的手上功夫很厲害,你能否顯示一下?楊戡說,好吧,宮廷裡有一根大柱子,他一用力,據史料上說,他的手指都插入了柱子裡,把柱子移動了起來,當時皇帝百官皆驚怕。

 

第二種是非凡的彈跳功夫。也是以楊戡為例,他不光有手上功夫,彈跳功夫也了得,《梁書傳》中記載的楊戡,說他曾經在山東兗州一個廟裡,「踏壁直上五巡,橫行七級」巡是什麼?巡是古代的一種長度單位,古代以前是八尺為一巡。說得白話一點,也就是能夠在牆上跑五巡,就是四十尺,也就是將近四丈。「橫行七級」,就是說那個人沿著牆壁,不是這樣跑上去,而是橫著走,可以走七步。直上五巡也罷,橫行七級也罷,都表現出一種改變人的自然屬性,改變地球引力,表現出了一種非凡的能力。當然了,這種能力的可靠性如何,我認為盡信書不如無書,從生物力學的角度分析,是不可能的。

 

第三種是一種金鐘罩式的抗打功夫,在《魏書》中記載了一個和尚,身被白刃而不傷,這顯然是一種抗擊打功夫。從秦代到唐代中就記載了這三種活動形式,和以前相比,寫得顯然豐富多彩多了。

 

第二,除了活動內容豐富多彩以外,就是先秦自隋唐武術呈現出一種藝術化的發展趨向。比如我們剛才說的秦代由先秦時期角力活動分化出來的角抵,到了漢代,這種兩兩相當的角抵活動在廣泛吸取了諸如舞蹈、雜技、戲曲等文化內容基礎上,形成了規模龐大而奇技異異的角抵戲,又稱百戲,在歷史上延長了很長時間。值得指出的是,目前有些研究者把角抵戲和角抵混為一談,事實上角抵和角抵戲有關系,但不是一碼事,角抵是一種兩兩相當,角力、角技藝的活動方式;而角抵戲是到了漢代,在角抵基礎上又吸取了舞蹈、雜技、戲曲、音樂等多種文化元素形成的一個龐雜的文體活動現象。所以,角抵戲又稱百戲,但是角抵不能稱百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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