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有次騎車回家時,精神狀況不太好,一時失神撞上了地面突起的人孔蓋,沒想到竟因此而摔倒,因當時機車的時速高達八十公里,故這一摔不但機車的車頭全毀,連機車坐墊也因強大的衝擊力而彈開,自己也因此飛了出去,還好當時是以背部著地,但因車速實在太快,故因此背部在地上滑行了近十公尺,當時身上只穿著一件T桖,故整件T桖背部被磨的稀爛,背部也一片血肉模糊,而手臂、手掌也有多處受傷;因事發地點離家裡很近,故自己就直接打電話回家求援,當我在事發地點等待救護車抵達現場時,因事發當時正好是下午,且該處正好車流量很多,故當時有很多人目睹整個意外發生的經過,有位好心的太太恰好開車經過,她願意載我去醫院就醫,但因當時已經請救護車來援故婉拒了她的美意,但她仍很不放心的留在原地陪我一起等救護車來才放心離去,可見善心人士還是很多的!

後來我先上救護車到醫院去治療,而家人則留在事發現場幫我處理機車善後事宜,當擦好藥時家人正好也處理完畢並來到醫院探視,後來家人詢問整個事發的經過,我據實以告,並提到那位好心的太太的善舉,沒想到家人聽其他目擊者竟說成是那位好心的太太撞倒我的,真是始料未及!所幸經我解釋才化解了這場誤會,也因此體悟到眼見不為真的道理,不過很令我驚訝的是,明明就很多人目睹整個事件的經過,但為啥會有差別那麼大的解讀呢?萬一碰上了貪心的人豈不會因此打蛇隨棍上的順便敲詐善心人一筆呢?難怪這年頭很多人不太敢輕易的行善,都是因為怕遇上這種惡劣的人啊!更慘的是連目擊者都會有這種錯誤的解讀,到時萬一打上官司連目擊證人都會指責善心人的不是啊!

故由此事件讓我學習到有時事實真的是不是所看到的樣子,即使有目擊者或身處當時的人作證,還是要小心的去調查事實的真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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