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是一個古老而使用頻率極高的詞彙,因為自從有解決糾紛機制時,這個詞彙就已經存在。

 證據普遍共同的含義,即證明的根據。證明案件事實要有根據,證明科學發現同樣要有根據。

事實的認定與判斷,都要依賴相關的資料的證明。

有段廣告名句:「別再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說法了!」,在這個時代凡事都要講求證據才有足夠的說服力,才能讓人信服。

任何事情的證據在質和量上必須達到「確實」「充分」,對於事實的證明程度上要做到「清楚明白」,才能認定事實成立,這也是實事求是的精神。

證據資料對於說服「他人」的能力特別有用,一般人都會認同有憑有據的資料,絕對比空口說白話有力

武術領域的實證精神,就是除非有對打比賽實戰經驗為根據,否則不輕信空口說白話的技擊能力,因為很有可能只是包裝造假而已。平時跟弟子間的示範解講,大多是互相配合好的,實不足以當作實戰能力來看待。

最好是能有師承證明,不然很可能連拳架都是自己想像臆測而來的,雖說練拳是練一把勁,練出後活練活用,但要練出這「一把勁」總得有規則可循,決不可能連拳架都不同,實在太欠缺說服力。這樣對有志於此的武者也太沒保障了。

宗教領域的實證精神,就是除非有經典記載聖人言論為根據,否則不輕信空口說白話的宗教傳道,因為很有可能只是個人想像或臆測而已。

請明確該宗派的修行宗旨修行方式是否如法?不然如何讓人信服?若非正信的修行團體,無非是為了名利而修,既然如此,將來定會危害信眾的權益,並斷送信眾慧命,實在是造業匪淺。

凡事最好能有憑有據,不然就淪為空口說白話,說服力是很薄弱的,這種實證精神應該推廣至各個領域,可將上當受騙的機率大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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