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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倒眾生相
近來社會上多有父母因經濟、感情因素攜子自殺,心中不解為何能如此狠下心腸剝奪子女的生存權利呢?
直到有次去理髮時聽到理髮師的想法才知道原來一般的父母若欲走上絕路時,往往都會想攜子女共赴黃泉。
有次去理髮時,一旁的電視正好在報導有對夫妻因經濟因素自殺,就先下手毒殺三歲稚子,以期全家能共赴黃泉。
當時看到這則新聞,便不以為然的表示該對父母不該剝奪子女生存的權利,若真的想自殺,自己去自殺就好,何必牽連子女呢?
沒想到當時幫我理髮的理髮阿姨(已為人母),她卻表示若是她要走上絕路她也會帶子女一起赴黃泉!
聽聞此言,心中頗為訝異,後來她又接著說,若真的沒辦法要走上絕路,遺留子女在世上沒人可照顧,萬一被欺負豈不更慘?故不如一併帶走子女!
甚至其他理髮阿姨也紛紛表示贊同她的觀點....
這種似是而非的觀念,實在很要不得,子女雖是父母所生,但卻非父母的私有財產,父母無權決定子女的生死。
子女真的是很無辜,因父母個人的因素,不但家破人亡,也失去了自主生存的權利,實在是可憐又可悲。
希望為人父母者要學會尊重子女的生命,子女是獨立的生命個體,一出生就受法律的保障。
父母不能憑個人好惡來決定子女的生死,希望日後這種社會悲劇不要再發生了,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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